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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靶点] 塔奎妥单抗 Talquetam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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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日丽 发表于 2026-2-14 21: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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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与规格:注射液:3mg(1.5ml)/瓶,40mg(1.0ml)/瓶

适应证: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三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 CD38 抗体)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治疗剂量:本品经皮下注射给药。在递增剂量给药期内,应在每次本品给药前给予治疗前用药。见下表。
27 塔奎妥单抗的推荐剂量

给药方案  
阶段
给药日
剂量 a
  
每周一次给药方案
  
递增剂量给药期
第 1 天
0.01mg/kg
第 3 天 b
0.06mg/kg
第 5 天 b
0.4mg/kg
治疗期
此后每周一次 c
0.4mg/kg
  
每两周一次给药方案
  
递增剂量给药期
第 1 天
0.01mg/kg
第 3 天 b
0.06mg/kg
第 5 天 b
0.4mg/kg
第 7 天 b
0.8mg/kg
治疗期
此后每 2 周一次 c
0.8mg/kg
注:a 按实际体重计算。b 可在前一次给药后 2~4 天内给药,也可在前一次给药后最长 7 天内给药,以等待不良反应消退。c 每周一次给药至少间隔 6 天,每两周一次给药至少间隔 12 天。
告知患者在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期内所有剂量给药后 48小时内留在医疗机构附近,并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和免疫效应细胞相关性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的体征和症状。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 治疗前用药:在递增剂量给药期内,必须在每次本品给药前 1~3 小时给予下列治疗前用药,以降低 CRS 风险。
(1)  皮质类固醇(口服或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16mg 或等效药物);(2)抗组胺药(口服或静脉给予苯海拉明 50mg 或等效药物);(3)退热剂(口服或静脉给予对乙酰氨基酚 650~ 1000mg 或等效药物)。
3.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 CRS、味觉障碍、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指甲疾病、贫血、骨骼肌肉疼痛、疲劳、皮肤病变、体重降低、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口干、淋巴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干燥病、上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腹泻、咳嗽、食欲下降、瘙痒、吞咽困难、COVID-19 和疼痛。
4. 塔奎妥单抗可引起细胞因子释放,可能抑制细胞色素 P450(CYP)酶的活性,可能导致 CYP 底物暴露量增加。应在必要时调整合并使用的 CYP(例如,CYP2C9、CYP2C19、 CYP3A4/5)底物药物的剂量。
5.尚未开展塔奎妥单抗在肝功能损伤受试者中的正式研究。
6. 对于老年患者(≥75 岁)的临床数据有限,无需调整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7. CRS 管理建议:见下表。

28 CRS 管理建议
CRS级别 a  
针对塔奎妥单抗的措施
托珠单抗 b
皮质类固醇 c
  
1
  
体温≥38℃c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CRS消退。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前给
  
予治疗前用药。
可考虑给药。
不适用
2
  
体温≥38℃d,伴有以下任一情况:
  
·      补液治疗有效且不需要血管加压药物治疗的低血压,或
  
·      需要通过低流量鼻导管e  供氧或吹送氧气供氧。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CRS消退。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前给予治疗前用药。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后 48小时内每日对患者进行监测。指导患者在每日监测期间留在医疗机构附近。
静脉输注托珠单抗 c 8mg/kg,给药时间为 1 小时以上(不得超过 800mg)。
  
如果静脉补液或增加吸氧量仍无效,可以按需每 8 小时重复一次托珠单抗给药。
  
24 小时内最多给药
  
3 次;总给药次数最
  
多为 4 次。
如果在开始托珠单抗治疗后 24 小时内无改善,则每日两次静脉给 予 甲 泼 尼  龙 1mg/kg, 或者每 6 小时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10mg。
  
持续使用皮质类固醇,直至事件恢复至
  
≤1 级,随后在 3 天内逐渐减量。
3  
体温≥38℃d,伴有以下任一情况:
  
·     需要使用一种血管加压药物(加或不加血管加压素)治疗的低血压,或
  
·     需要通过高流量鼻导管 e、面罩、无重复 呼 吸 面 罩 或 Venturi 面罩供氧。
  
持续时间<48小时
  
参照 2 级事件管理指南复发或
  
持续时间≥48 小时永久终止本品治疗。
静脉输注托珠单抗 8mg/kg,给药时间为 1 小时以上(不得超过 800mg)。
  
如果静脉补液或增加吸氧量仍无效,可以按需每 8 小时重复一次托珠单抗给药。
  
24 小时内最多给药
  
3 次;总给药次数最
  
多为 4 次。
如无改善,则每日两次静脉给予甲泼尼龙 1mg/kg, 或给予地塞米松(如 10mg IV,每 6 小时一次)。
  
持续使用皮质类固醇,直至事件恢复至
  
≤1 级,随后在 3 天内逐渐减量。
4  
体温≥38℃d,伴有以下任一情况:
  
·        需要使用多种血管加压药物(不包括血管加压素)的低血压。
  
·        或,需要通过正压通气[如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双向气道正压通气(BiPAP)、插管和
机械通气]供氧
  
永久终止本品治疗。
静脉输注托珠单抗 8mg/kg,给药时间为 1 小时以上(不得超过 800mg)。
  
如果静脉补液或增加吸氧量仍无效,可以按需每 8 小时重复一次托珠单抗给药。
  
24 小时内最多给药
  
3 次;总给药次数最
  
多为 4 次。
如上,或由医师判断,每日静脉注射甲泼尼龙 1000mg,持续 3 天。如无改善或病情恶化,考虑替换免疫抑制剂 c。
注:a 基于 CRS 的 ASTCT 分级(Lee et al 2019)。b 详细信息参见托珠单抗的处方信息。c 根据机构指南治疗无缓解的 CRS。d 归因于 CRS。发热可能并不总是与低血压或缺氧同时出现,因为其可能被干预措施掩盖,如退热剂或抗细胞因子治疗(例如,托珠单抗或皮质类固醇)。e 低流量鼻导管≤6L/min,高流量鼻导管>6L/min。

8. ICANS 管理建议:见下表。
29 ICANS 管理建议
ICANS级别 a,b  
并发 CRS
未并发 CRS
1  
ICEc 评分为 7~9  
或意识水平下降 d:可自行苏醒。
按照对 CRS 进行管理。监测神经系统症状。
监测神经系统症状。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ICANS 消退。  
考虑使用非镇静类抗癫痫药物(例如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
2
按照对CRS 的管理进行托珠单抗
  
给药。
  
如果在开始托珠单抗治疗后没
  
有改善,且尚未使用其他皮质类
  
固醇,则可每 6 小时静脉给予地
  
塞米松 e10mg。持续使用地塞米
  
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后逐
  
渐减量。
每 6 小时静脉给予地塞米
  
松 e10mg。持续使用地塞米
  
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
  
后逐渐减量。
ICEc 评分为 3~6
  
或意识水平下降  d:可由声
  
音唤醒。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ICANS 消退。
  
考虑使用非镇静类抗癫痫药物(例如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
  
作。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后 48 小时内每日对患者进行监测。指导患
  
者在每日监测期间留在医疗机构附近。
  
3
  
ICEc 评分为 0~2
  
[如果 ICE 评分为 0,但患者
  
可被唤醒(例如,患者清醒
  
但伴有全面性失语症)并能
   
或意识水平下降  d:仅触觉
  
刺激才能被唤醒,
  
或以下任一情况的癫痫发
  
作 d:
  
·        迅速消退的任何局灶性
  
或全身性临床发作,或
  
·        脑电图(EEG)显示非惊
  
厥性癫痫发作(干预后消
  
退),
  
或颅内压升高:神经影像显
  
示局灶性/局部脑水肿 d。
  
按照CRS 反应管理进行托珠单抗
  
给药,以管理 CRS。
  
首次托珠单抗给药时,合并静脉
  
给予地塞米松 e 10mg,然后每  6
  
小时重复一次给药。持续使用地
  
塞米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
  
后逐渐减量。
每 6 小时静脉给予地塞米
  
松 e10mg。持续使用地塞米
  
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
  
后逐渐减量。
考虑使用非镇静类抗癫痫药物(例如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
  
作。
  
首次发生: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ICANS 消退。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后 48 小时内每日对患者进行监测。指导患
  
者在每日监测期间留在医疗机构附近。
  
复发:
  
永久终止本品治疗。
4
  
ICEc 评分为 0
  
( 患者无法被唤醒且无法
  
进行 ICE 评估)
  
或以下任一情况的意识水
  
平下降 d:
  
·       患者无法被唤醒或需要
  
强烈或重复的触觉刺激
  
才能被唤醒,或
  
·       木僵或昏迷,
  
或以下任一情况的癫痫发
  
作 d:
  
·       危及生命的持续性癫痫
  
发作(>5 分钟),或
  
·       反复的临床或脑电图癫
  
痫发作,两次发作之间未
  
恢复至基线水平,
  
或运动功能改变 d:
  
·        深部局灶性运动肌无力,
  
如轻偏瘫或下肢轻瘫,
  
或颅内压升高/脑水肿  d,伴
  
有以下体征/症状:
  
·       神经影像学显示弥漫性
  
脑水肿,或
  
·        去大脑或去皮质强直,或
  
·        第 VI 颅神经麻痹,或
  
·        视神经乳头水肿,或
  
·       库欣三联征。
  
按照CRS 反应管理进行托珠单抗
  
给药。
  
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e10mg,每 6
  
小时重复一次给药。持续使用地
  
塞米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
  
后逐渐减量。
  
还可考虑在首次托珠单抗给药
  
时静脉注射甲泼尼龙 1000mg/
  
天,并持续静脉注射甲泼尼龙
  
1000mg/天 2 天或以上。
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e10mg,
  
每 6 小时重复一次给药。持
  
续使用地塞米松,直至消退
  
至≤1 级,然后逐渐减量。
  
还可考虑静脉注射甲泼尼
  
龙 1000mg/天,持续  3 天;
  
如有改善,再按上文所述方
  
法管理。
永久终止本品治疗。
  
考虑使用非镇静类抗癫痫药物(例如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
  
作。
  
如果颅内压升高/脑水肿,参见当地机构管理指南。
注:a 管理措施由不可归因于任何其他原因的最严重的事件确定。bICANS 根据 ASTCT 2019 分级。c 如果患者可以被唤醒并能够进行免疫效应细胞相关脑病(ICE)评估,则评估:定向(指明年份、月份、城市、医院=4 分);命名(说出 3 个物品的名字,例如指向时钟、笔、按钮=3 分);遵循命令(例如“向我展示 2 根手指”或“闭上眼睛并伸出舌头”=1 分);书写(能够写出标准句子=1 分);注意力(从 100 开始以每 10 个数反向计数=1 分)。如果患者无法被唤醒且无法进行 ICE 评估(4 级 ICANS)=0 分。d 不可归因于其他原因。e 本表中提及的所有地塞米松给药均为地塞米松或等效药物。

9.皮肤反应的管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了皮疹,包括斑丘疹、红斑和红斑性皮疹。监测皮疹进展,以便进行早期干预和皮质类固醇治疗。皮疹应采用外用类固醇进行积极治疗,并在早期考虑短期口服类固醇,以降低皮疹进展的风险。
10.口腔毒性的管理:接受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出现口腔毒性,包括味觉障碍、口干、吞咽困难和口腔黏膜炎。74.6%的患者发生了 1 级或 2 级事件,1.8%的患者发生了 3 级事件。监测患者是否存在口腔毒性的体征及症状。如果患者出现口腔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应建议患者就医,并提供支持性治疗。支持性治疗可能包括唾液刺激剂、类固醇漱口水或安排营养学家会诊。暂停本品治疗或考虑下调给药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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