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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与规格:注射用冻干粉针剂:100mg/瓶
适应证: 瑞康曲妥珠单抗单药适用于治疗存在 HER2(ERBB2)激活突变且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成人患者。(附条件获批)
合理用药要点:1.接受瑞康曲妥珠单抗之前,患者应采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检测到 HER2(ERBB2)激活突变。 2.推荐剂量为 4.8mg/kg,如果患者体重≥85kg,给药剂量固定为 408mg。采用静脉输注给药,每 3 周一次(每周期 21 天),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首次给药应 为 90 分钟静脉输注本品。不得通过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注射方式给药。如果既往输注时耐受性良好,则本品的后续给药可采用 30 分钟输注给药。如果患者出现输液相关症状,应减慢本品的输注速率或中断给药。出现严重输液反应时,应永久停用本品。 3.配液时先定量复溶,然后稀释。将 5ml 无菌注射用水缓慢注入至含 100mg 瑞康曲妥珠单抗的西林瓶中进行复溶,按实际给药剂量,准确吸取所需药物复溶液,将其注入到含有 0.9%氯化钠注射液或 5%葡萄糖注射液的输液袋中进行稀释,并轻轻翻转输液袋使药液混合均匀,给药浓度范围 0.4~ 10mg/ml。稀释后的药液如未立即使用,在室温下避光放置不超过 4 小时(包括存储和输注时间)或在 2~8℃冰箱中避光冷藏不超过 24 小时。切勿冷冻。 4.应选用包含 0.2 或 0.22μm 在线滤器的输液管路进行 静脉输注本品。不得通过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注射方式给药。 5.在每次使用瑞康曲妥珠单抗前,患者可预先使用两种或三种药物组合(如地塞米松与 5-HT3 受体拮抗剂和/或 NK1受体拮抗剂,以及其他适用的药物),用于预防药物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6.对不良反应的管理可能需要暂时中断给药、降低剂量或终止本品治疗。降低剂量后,不应再增加本品剂量。根据下表进行剂量调整。 表 20 剂量降低方案
剂量降低方案 | | 推荐起始剂量 | | 第一次降低剂量 | | 需要进一步降低剂量 | |
7.使用瑞康曲妥珠单抗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间质性肺炎的体征和症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及其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根据严重程度参照说明书调整剂量。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包括:3 级或以上间质性肺疾病、LVEF 为 40%至 45%且绝对值相对基线下降10%至 20%(如果 LVEF 相对基线未恢复至 10%之内)、有症状的充血性心脏衰竭,或 4 级其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则永久停用本品。 8.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无中度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的相关数据。中度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本品。 9.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无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的相关数据。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本品。 10.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