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自体输血包括哪些方式? 自体输血包括储存式、稀释式和回收式三种方法 23. 疑似发生输血反应时,应当如何处理?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1)暂停输血,使用 0.9%氯化钠注射液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 (2)重新核对患者身份、输血记录单和血袋标签等,检查正在输注的血液成分外观。 (3)定时监测患者基本生命体征、观察患者临床症状与体征,及时实施必要的检查、治疗或抢救措。 (4) 尽早登录临床用血管理系统填报《输血反应登记》,并配合输血
科开展原因调查,做好记录。 (5)判断是否为输血反应及输血反应的类型,明确原因后再决定继续输血或终止输血。 (6)如终止输血,应当将血袋及剩余血液成分连同输血器送至输血科进行相关调查及原因分析。 24. 医疗技术分几类? 分为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包括国家和省级)、常规技术、新技术新项目。 25. 限制类技术管理的重点内容? (1) 定义:限制类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的医疗技术;存在重大伦理风险,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纳入原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管理的技术。 (2) 目录:国家级限制类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省级限制类技术由省卫健委制定。 (具体目录和管理要求详见广东省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国家文件)。 (3) 特殊管理要求: ①开展前对照技术规范完成评估; ②向医务处递交审批材料,经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伦
理委员会审核,由医院向省卫健委完成备案,最终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完成备案; 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信息平台逐例上报开展情况; ④定期开展追踪评价(首例开展日期后 3 个月内进行首次评估,此后每半年进行评估)。 (4) 建立限制类技术档案材料: ①本科室开展的限制类技术目录,包括技术名称、技术级别(国家或省级)、首例开展日期、开展人员等信息; ②科室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 ③医师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 ④限制类医疗技术追踪管理评价表(首次填写为开展首例临床应用半年内,此后每半年上报一次,在OA 首页-医务处-科室发起流程); ⑤不良事件报告(若有); ⑥质控指标分析情况。 26. 禁止类技术包括哪些情形? “禁止类技术”:指禁止在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主要包含以下情形: (1)卫生行政部门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2) 临床已经淘汰的医疗技术。 (3) 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4) 经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不得开展的医疗技术。
27. 医疗新技术开展的基本要求? (1)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2)医院具备与拟开展医疗新技术相适应的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关专业诊疗科目。 (3)医院和科室具备与拟开展医疗新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 (4) 科室具备能够胜任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第二类、三类医疗新技术负责人原则上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科室具备拟开展医疗新技术的诊疗指南或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 (6)科室具备拟开展医疗新技术相关的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和技术损害应急预案。 (7)科室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 28.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的重点内容? (1) 定义: 指首次在我院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2) 新技术新项目要获得准入方可开展:医疗新技术的开展应按《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准入制度》履行申报手续,未经批准的医疗新技术不得在本院开展临床应用。
(3)医疗新技术分类: 第一类 国内和/或省内已广泛开展,安全性和有效性确切,而本院尚未开展的医疗新技术,包括已在院内其他科室开展但本科室未开展的医疗新技术。 第二类 国外已开展而国内尚未开展或仅小范围开展,安全性和有效性较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的医疗新技术,以及省级限制的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第三类 在国内外尚未使用的自主研发技术, 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风险高,其安全性、有效性预计较好但尚需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新技术, 以及国家级限制的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4) 医疗新技术的审批:所有新技术新项目均要经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论证审核。因急救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紧急使用医疗新技术时,由医务处报请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快速审批同意后施行,两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进行委员会审查。 (5)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务处负责全院医疗新技术管理和评价,建立医院医疗新技术管理档案, 对医疗新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改进、总结;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第一责任人,应能够及时发现医疗新技术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少医疗技术损害;在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及时进行医疗告知和知情同意。 (6) 医疗新技术试用期、报告制度及转化为常规技术程序: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试用期:第三类医疗新技术的临床试用期为3 年;第二类和 第一类医疗新技术中具有创伤性的技术临床试用期为2 年;非创伤性 技术临床试用期为 1 年。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3.gif报告制度:试用期间,科室自准予开展医疗新技术之日起满半年后,对医疗新技术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医务处。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5.gif试用期满后,向医务处提交《广东省人民医院医疗新技术试用期总结暨转化常规技术申请报告》,安全性和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新技术转为常规医疗技术;技术尚未成熟、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观察的可以延期;技术存在缺陷,符合技术应用停止条件的应予以停止临床应用。 29.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停止情形有哪些? 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应当终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处报告。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临床应用; (二)从事该项医疗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满足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或影响临床应用效果; (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0. 哪些病种需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1)原则上各临床科室开展的病种均要制定相应的临床路径,可针对不同病种以及常见的其他诊断制定不同的临床路径。 (2)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病种,必须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①常见病、多发病; ②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③结合科室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31. 卫生行政部门对出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占比要求是多少?不少于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