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处理医疗纠纷的主管部门及分工?
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办公电话: 020-83827812 转 11111/12345。
2.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1) 医院对医疗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医务科作为全院受理患者投诉的统一管理部门。对患方来访、信件、电话投诉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投诉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被投诉科室、被投诉人、投诉内容、患方联系电话、结论等信息。
(2) 对于口头及电话投诉,简单的予现场解决,情况复杂的请患者或家属留下书面投诉材料,医务科接到书面材料后进行调查,根据科室反馈的情况进行评估后,在收到报告后对于简单不涉及多部门的案例 5 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于复杂、涉及多个科室部门的案例 10 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于特殊病例,医务处整理材料提交给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院内专家鉴定,根据院内专家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3) 投诉人如果对调查答复不满,主动引导投诉人走医调委调解、 医疗鉴定、司法程序等第三方解决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3. 医疗纠纷处理途径有哪些?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701 号)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 双方自愿协商;
(2) 申请人民调解;
(3) 申请行政调解;
(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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