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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I] 特瑞普利单抗(Toripalimab,拓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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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发表于 2020-9-15 21: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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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240mg(6ml)/瓶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240mg q3w
或3mg/kg q2w

特瑞普利单抗推荐剂量为3mg/kg,静脉输注每2周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已观察到接受本品治疗肿瘤的非典型反应(例如,治疗最初几个月内肿瘤出现暂时增大或者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特殊人群
肝损伤 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 不推荐用于中、重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肾损伤 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不推荐用于中、重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儿童人群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相关数据。
老年人群 目前在老年人(65岁及以上)中应用的数据有限,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给药方法
首次至少60min,若耐受良好,第二次可缩短至30min,若耐受良好,后续输注可在30min内完成
本品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30分钟。如果患者对30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后续所有输注均可在30分钟完成。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给药前药品的稀释指导如下:
  • 本品从冰箱取出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稀释液的配制。
  • 配药前肉眼检查药品有无颗粒物以及颜色变化。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液体,可带轻微乳光。如观察到可见颗粒物或颜色异常应弃用药物。
  • 本品不含防腐剂,无菌操作下,抽取所需要体积的药物缓慢注入100 ml生理盐水(0.9%氯化钠)输液袋中,配制成终浓度为1-3 mg/ml的稀释液,轻轻翻转混匀,混匀后使用无菌过滤器(0.2或0.22 μm)静脉滴注。
  • 无菌操作下配制的稀释液,室温下放置不超过8小时,这包括室温下贮存在输液袋的时间以及输液过程的持续时间。在2~8℃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果冷藏,请在给药前使稀释液恢复至室温。不得冷冻保存。

适应证:
1.一线治疗:
①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用于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NSCLC的一线治疗;
②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
2.围术期治疗: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用于可切除ⅢA-ⅢB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围术期治疗,继之以特瑞普利单抗单药作为辅助治疗




胸有朝阳 发表于 2021-1-4 01: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皮肤肿瘤用药: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2ml)/瓶、240mg(6ml)/瓶
适应证:适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用于治疗晚期黑色素瘤的推荐剂量为3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已观察到部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存在肿瘤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在影像学上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2.对于晚期黏膜型黑色素瘤,PD-1单抗单药疗效有限,根据CT13研究,建议采用特瑞普利单抗(3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联合阿昔替尼(5mg/次,每天两次)的治疗。
3.主要不良反应为贫血、ALT升高、乏力、AST升高、皮疹、发热、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白细胞减少症、咳嗽、瘙痒、甲状腺功能减退、食欲下降、血糖升高和血胆红素升高。
4.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且可通过中断特瑞普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支持治疗。对于大部分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并给予1~2mg/(kg•d)强的松等效剂量及其他治疗,直至改善到≤1级。糖皮质激素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反复。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糖皮质激素以外的免疫抑制剂治疗。
5.对于4级及某些特定的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及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次给药后12周内2~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0~1级(除外内分泌相关不良反应),以及末次给药12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至≤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
6.孕妇在妊娠期使用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除非临床获益大于潜在风险,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建议育龄女性在用药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2个月内持续避孕。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的风险,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2个月内停止哺乳。
7.轻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老年患者(≥65岁)无需调整初始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8.避免在开始本药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开始本药治疗后如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9.禁忌:(1)禁止用于对特瑞普利单抗注射剂活性成分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的患者。(2)不可与其他药品混合或稀释,药瓶中剩余的药物不可重复使用。(3)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参考文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年版)
Yang 发表于 2022-1-18 00: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泌尿系统肿瘤用药: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2ml)/瓶、240mg(6ml)/瓶
适应证:适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合理用药要点:
1.特瑞普利单抗推荐剂量为3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特瑞普利单抗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不推荐用于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轻度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3.老年患者(≥65岁)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特瑞普利单抗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如果第1次输注耐受良好,则第2次输注时间可以缩短至30分钟,如果患者对30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后续所有输注均可在30分钟完成,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5.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发生在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期间及停药以后,可能累及任何组织器官。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及排除其他原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可通过暂时停用特瑞普利单抗,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对于大部分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对于4级及某些特定的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永久停用。
6.特瑞普利单抗不经CYP450酶或其他药物代谢酶代谢,因此联合使用的药物对这些酶的抑制或诱导作用预期不会影响特瑞普利单抗的药代动力学。

【参考文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


Yang 发表于 2022-1-18 01: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头颈部肿瘤用药: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2ml)/瓶、240mg(6ml)/瓶

适应证:
1.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
2.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对于二线以上晚期鼻咽癌的推荐剂量为3mg/kg,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对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一线推荐剂量为固定剂量240mg/次,每3周一次,静脉输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部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存在肿瘤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在影像学上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2.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可通过暂时停用特瑞普利单抗,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对于大部分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对于4级及某些特定的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对于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给予1~2mg/(kg•d)强的松等效剂量及其他治疗,直至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改善到≤1级。糖皮质激素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类别的免疫抑制剂治疗。
3.对于4级及某些特定的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及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次给药后12周内2~3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0~1级(除外内分泌疾病),以及末次给药12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至≤10mg/d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
4.因可能干扰本品药效学活性,应避免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但是如果为了治疗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可在开始本品治疗后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

【参考文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 年版)


高新 发表于 2023-3-12 02: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化系统肿瘤用药: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2ml)/瓶、240mg(6ml)/瓶

适应证:联合紫杉醇和顺铂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        推荐剂量为固定剂量 240mg/次,每 3 周一次,静脉输注,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 60 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 30 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2.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特瑞普利单抗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考虑有疾病进展的可能,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3.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4.        发生 4 级或复发性 3 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特瑞普利单抗。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特瑞普利单抗。
5.        老年患者(≥65 岁)无需调整剂量。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
6.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7.        特瑞普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期间或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 5 个月)。
8.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特瑞普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改善至≤1 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保持在≤1 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10mg/d 强的松或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特瑞普利单抗给药后 12 周内重新开始特瑞普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 MDT 进行会诊。



参考文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 年版)
茶水博士 发表于 2023-7-15 15: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特瑞普利单抗:NMPA批准的适应证(2024.1)


  • 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后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
  • 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 / 转移性鼻咽癌 #
  • 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  12 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
  • 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
  • 联合紫杉醇和顺铂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  / 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 #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适用于 EGFR/ALK  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 NSCLC 的一线治疗  #
  • 联合化疗围手术期治疗,继之单药辅助治疗用于可切除ⅢA~ ⅢB 期 NSCLC

胸有朝阳 发表于 2024-1-21 01: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吸系统肿瘤用药:特瑞普利单抗 Toripalimab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80mg(2ml)/瓶、240mg(6ml)/瓶

适应证:
1.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用于EGFR 基因突
变阴性和 ALK 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 NSCLC 的一线治疗。
2.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围手术期治疗,继之本品单药作为辅助治疗,用于可切除ⅢA~ⅢB 期 NSCLC 的成人患者。
3.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ES-SCLC 的一线治疗。

合理用药要点:
1.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60 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 30 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用于围手术期治疗时,本品推荐剂量为固定剂量 240mg,静脉输注每 3 周一次。围手术期治疗中联合化疗新辅助治疗 3 个周期、辅助治疗 1 个周期,然后继续本品单药辅助治疗给予固定剂量240mg,静脉输注每 3 周一次共计 13 周期或至疾病复发或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在满足围手术期联合化疗治疗最多 4 个周期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临床情况调整围手术期联合化疗的用药周期与手术时机。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特瑞普利单抗。 2.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特瑞普利单抗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即使考虑有疾病进展的可能,但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3.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
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4. 发生 4 级或复发性 3 级不良反应,虽然进行治疗调整但仍持续存在 2 级或 3 级不良反应,应永久停用特瑞普利单抗。如果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用特瑞普利单抗。
5.建议老年患者(≥65 岁)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调整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
6.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7.特瑞普利单抗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建议治疗前进行包括甲状腺功能、心肌酶等的基线检测,在治疗中定期随访用于早期发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期间或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 个月)。
8.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时停用特瑞普利单抗,并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当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改善至≤1 级时,需逐步减量至停药。基于有限的临床研究数据,发生糖皮质激素无法控制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时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如果不良反应保持在≤1 级,且糖皮质激素剂量已降至≤10mg/d 强的松或等效剂量,则可在最后一次特瑞普利单抗给药后 12 周内重新开始特瑞普利单抗治疗。严重者或诊断存疑者可由消化科、风湿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等组成的免疫不良反应多学科综合治疗(MDT)进行会诊。
Martin 发表于 2024-9-1 23: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名称】
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
通用名(英文):Toripalimab
商品名:拓益
【药理】
T细胞表达的PD-1受体与其配体PD-L1、PD-L2结合,可以抑制T细胞增殖和细胞因子生成。部分肿瘤细胞的PD-1配体上调,通过这个通路信号传导可抑制激活的T细胞对肿瘤的免疫监视。特瑞普利单抗可与T细胞表面的PD-1结合,阻断其与配体PD-L1和PD-L2的结合,从而消除PD-1信号通路免疫抑制。本品可促进T细胞增殖,激活T细胞功能,抑制肿瘤生长。
【适应症】
特瑞普利单抗适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结果给予的有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开展中的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长期临床获益。
【规格】
240mg(6ml)/瓶
【用法用量】
本品须在有肿瘤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推荐剂量 特瑞普利单抗推荐剂量为3mg/kg,静脉输注每2周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已观察到接受本品治疗肿瘤的非典型反应(例如,治疗最初几个月内肿瘤出现暂时增大或者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用。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特殊人群 肝损伤 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 不推荐用于中、重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肾损伤 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不推荐用于中、重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轻度肾功能损伤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儿童人群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相关数据。 老年人群 目前在老年人(65岁及以上)中应用的数据有限,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慎用,如需使用,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不良反应】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2例(0.3%)患者出现免疫相关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均为2级。 至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发生的中位时间为42个月(范围1.9-6.5个月),中位持续时间11.3个月(范围6.8-11.3+月)有1例(0.2%)患者需永久停用本品,无患者需要暂停本品。2例患者均接受了皮质类固醇,强的松中位起始剂量33.3mg(7.5-33.3mg),中位给药持续时间19.0天(范围19.0-19.0天)。2例患者病情稳定。
垂体炎——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1例(0.2%)患者出现3级免疫相关性垂体炎。至发生时间为7.4个月,持续时间为3.7+个月。该例患者永久停用本品治疗。持续接受5mg强的松持续替代治疗,该患者病情稳定。
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19例(3.2%) 患者出现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其中1级为13例(2.2%),2级为6例(1.0%),无3级以上病例。 至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3个月(范围0.1-10.5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4.9个月(范围0.1-20.7+月)。有1例(0.2%)患者需要永久停用本品,3例(0.5%)患者需要暂停本品。18例(94.7%)患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以外用为主,强的松中位起始剂量为33.3mg(范围4.0-33.3mg),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18.0天(范围1.0-312.0天),无患者接受高剂量(≥40mg强的松等效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11例(57.9%)患者病情缓解,缓解的中位时间为2.0个月(范围0.1-5.6个月)。
其他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血小板减少症——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6例(1.0%)患者出现免疫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其中3级为1例(0.2%),4级为4例(0.7%),5级为1例(0.2%)。至发生的中位时间为0.6个月(范围0.1-6.4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0.3个月(范围0.1-16.1+月) 。有3例(0.5%)患者需要永久停用本品,1例(0.2%)患者需要暂停本品。无患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4例(66.7%)患者病情缓解,中位缓解时间为0.3个月(范围0.1-1.3月)。
胰腺炎——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16例(2.7%)患者出现免疫相关的胰腺炎/淀粉酶升高/脂肪酶升高。其中2级为1例(0.2%),3级为11例(1.8%),4级为4例(0.7%),其中12例(2.0%)为无症状性淀粉酶升高/脂肪酶升高,其中≥4级有1例(0.2%)。 至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0个月(范围0.4-7.4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1.1个月(范围0.1-17.6+个月)。有4例(0.7%)患者需要永久停用本品,3例(0.5%)患者需要暂停本品。无患者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8例(50.0%)患者病情缓解,中位缓解时间为0.7个月(范围0.1-1.7个月)。 本品已暴露的发生率低(≤1%)的其他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一例2级虹膜炎,1例3级葡萄膜炎,1例2级多发性肌炎。
其他抗PD-1/PD-L1抗体报导的(≤1%)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血管炎、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 心脏器官疾病:心包炎、心肌炎、心肌梗死 眼器官疾病:伏格特-小柳-原田综合征(Vogt-Koyanagi-Harada syndrome)、葡萄膜炎、角膜炎 免疫系统疾病:实体器官移植排斥反应、肉状瘤病、移植物抗宿主病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多发性肌炎、关节炎、横纹肌溶解症、运动功能障碍
【禁忌】
对活性成份或[成份]所列的任何辅料存在超敏反应的患者。
【警告和注意事项】
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接受特瑞普利单抗治疗的患者可发生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包括严重和致死病例。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可发生在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期间及停药以后,可能累及任何组织器官。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是可逆的,并且可通过中断特瑞普利单抗、皮质类固醇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整体而言,对于大部分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对于4级及某些特定的3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需永久停药。对于3-4级及某些特定的2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给予1-2mg/kg/天强的松等效剂量及其他治疗,直至改善到≤1级。皮质类固醇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不良反应在皮质类固醇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皮质类固醇类别的免疫抑制剂治疗。 特瑞普利单抗给药后任何复发性3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末次给药后12周内2-3级免疫相关不良反应未改善到0-1级(除外内分泌疾病),以及末次给药12周内皮质类固醇未能降至≤10mg/天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药。
【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
【贮藏】
于2-8℃避光保存、运输,不可冷冻
【药厂】
君实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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