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与规格:片剂:250mg 适应证: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合理用药要点:1. 用药前必须明确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 EGFR 基因检测方法检测到的 EGFR 敏感突变。 2. 肿瘤组织和血液(血浆)均可用于 EGFR 基因突变检测,但组织检测优先。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3. 吉非替尼单药的推荐剂量为 250mg/次,每天一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如果漏服本品一次,应在患者记起后尽快服用。 4. 治疗期间因药物毒性不可耐受时,可在同一代药物之间替换,如疾病进展则不能在同一代药物之间替换。 5. 治疗过程中影像学显示缓慢进展但临床症状未发生恶化的患者,可以继续使用原药物;显示寡进展或中枢神经系统进展患者,可以继续使用原药物加局部治疗;对于广泛进展的患者,建议改换为其他治疗方案。本条标准也适用于其他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6. 用药期间必须注意常见的皮肤黏膜反应和腹泻;应特别注意间质性肺病、肝脏毒性和眼部症状的发生。 7. 如确诊药物相关性间质性肺炎,建议永久停用。本条标准也适用于其他 EGFR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8. 药物相互作用剂量调整:见表 2。
药物相互作用 | | | 如果未出现重度药物不良反应,吉非替尼日剂量可增加至 500mg,中断 CYP3A4 强效诱导剂给药后 7 天,重新开始吉非替尼 250mg 给药。 | | CYP3A4 强效抑制剂能降低吉非替尼代谢,增加其血浆浓度。吉非替尼与 CYP3A4 强效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应监测不良反应。 |
※9.在某些肿瘤急症的情况下如脑转移昏迷或呼吸衰竭, 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对不吸烟的肺腺癌患者,可考虑在驱动基因不明的情况下尽快用药。一旦病情缓解,必须补充进行 EGFR 突变的组织或血液检测。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24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