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与规格:注射液:3mg(1.5ml)/瓶,40mg(1.0ml)/瓶
适应证: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三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 CD38 抗体)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1.治疗剂量:本品经皮下注射给药。在递增剂量给药期内,应在每次本品给药前给予治疗前用药。见下表。
表 27 塔奎妥单抗的推荐剂量
注:a 按实际体重计算。b 可在前一次给药后 2~4 天内给药,也可在前一次给药后最长 7 天内给药,以等待不良反应消退。c 每周一次给药至少间隔 6 天,每两周一次给药至少间隔 12 天。
告知患者在本品递增剂量给药期内所有剂量给药后 48小时内留在医疗机构附近,并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和免疫效应细胞相关性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的体征和症状。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 治疗前用药:在递增剂量给药期内,必须在每次本品给药前 1~3 小时给予下列治疗前用药,以降低 CRS 风险。
(1) 皮质类固醇(口服或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16mg 或等效药物);(2)抗组胺药(口服或静脉给予苯海拉明 50mg 或等效药物);(3)退热剂(口服或静脉给予对乙酰氨基酚 650~ 1000mg 或等效药物)。
3.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 CRS、味觉障碍、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指甲疾病、贫血、骨骼肌肉疼痛、疲劳、皮肤病变、体重降低、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口干、淋巴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干燥病、上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腹泻、咳嗽、食欲下降、瘙痒、吞咽困难、COVID-19 和疼痛。
4. 塔奎妥单抗可引起细胞因子释放,可能抑制细胞色素 P450(CYP)酶的活性,可能导致 CYP 底物暴露量增加。应在必要时调整合并使用的 CYP(例如,CYP2C9、CYP2C19、 CYP3A4/5)底物药物的剂量。
5.尚未开展塔奎妥单抗在肝功能损伤受试者中的正式研究。
6. 对于老年患者(≥75 岁)的临床数据有限,无需调整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7. CRS 管理建议:见下表。
表 28 CRS 管理建议
| 1级 体温≥38℃c |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CRS消退。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前给 予治疗前用药。 | | |
2级 体温≥38℃d,伴有以下任一情况: · 补液治疗有效且不需要血管加压药物治疗的低血压,或 · 需要通过低流量鼻导管e 供氧或吹送氧气供氧。 |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CRS消退。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前给予治疗前用药。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后 48小时内每日对患者进行监测。指导患者在每日监测期间留在医疗机构附近。 | 静脉输注托珠单抗 c 8mg/kg,给药时间为 1 小时以上(不得超过 800mg)。 如果静脉补液或增加吸氧量仍无效,可以按需每 8 小时重复一次托珠单抗给药。 24 小时内最多给药 3 次;总给药次数最 多为 4 次。 | 如果在开始托珠单抗治疗后 24 小时内无改善,则每日两次静脉给 予 甲 泼 尼 龙 1mg/kg, 或者每 6 小时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10mg。 持续使用皮质类固醇,直至事件恢复至 ≤1 级,随后在 3 天内逐渐减量。 |
3级 体温≥38℃d,伴有以下任一情况: · 需要使用一种血管加压药物(加或不加血管加压素)治疗的低血压,或 · 需要通过高流量鼻导管 e、面罩、无重复 呼 吸 面 罩 或 Venturi 面罩供氧。 | 持续时间<48小时 参照 2 级事件管理指南复发或 持续时间≥48 小时永久终止本品治疗。 | 静脉输注托珠单抗 8mg/kg,给药时间为 1 小时以上(不得超过 800mg)。 如果静脉补液或增加吸氧量仍无效,可以按需每 8 小时重复一次托珠单抗给药。 24 小时内最多给药 3 次;总给药次数最 多为 4 次。 | 如无改善,则每日两次静脉给予甲泼尼龙 1mg/kg, 或给予地塞米松(如 10mg IV,每 6 小时一次)。 持续使用皮质类固醇,直至事件恢复至 ≤1 级,随后在 3 天内逐渐减量。 |
4级 体温≥38℃d,伴有以下任一情况: · 需要使用多种血管加压药物(不包括血管加压素)的低血压。 · 或,需要通过正压通气[如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双向气道正压通气(BiPAP)、插管和 机械通气]供氧 | | 静脉输注托珠单抗 8mg/kg,给药时间为 1 小时以上(不得超过 800mg)。 如果静脉补液或增加吸氧量仍无效,可以按需每 8 小时重复一次托珠单抗给药。 24 小时内最多给药 3 次;总给药次数最 多为 4 次。 | 如上,或由医师判断,每日静脉注射甲泼尼龙 1000mg,持续 3 天。如无改善或病情恶化,考虑替换免疫抑制剂 c。 |
注:a 基于 CRS 的 ASTCT 分级(Lee et al 2019)。b 详细信息参见托珠单抗的处方信息。c 根据机构指南治疗无缓解的 CRS。d 归因于 CRS。发热可能并不总是与低血压或缺氧同时出现,因为其可能被干预措施掩盖,如退热剂或抗细胞因子治疗(例如,托珠单抗或皮质类固醇)。e 低流量鼻导管≤6L/min,高流量鼻导管>6L/min。
8. ICANS 管理建议:见下表。
表 29 ICANS 管理建议
ICANS级别 a,b | | | |
1级 ICEc 评分为 7~9 或意识水平下降 d:可自行苏醒。 | | | |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ICANS 消退。 考虑使用非镇静类抗癫痫药物(例如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作。 | |
| 按照对CRS 的管理进行托珠单抗 给药。 如果在开始托珠单抗治疗后没 有改善,且尚未使用其他皮质类 固醇,则可每 6 小时静脉给予地 塞米松 e10mg。持续使用地塞米 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后逐 渐减量。 | 每 6 小时静脉给予地塞米 松 e10mg。持续使用地塞米 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 后逐渐减量。 | |
ICEc 评分为 3~6 或意识水平下降 d:可由声 音唤醒。 | |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ICANS 消退。 考虑使用非镇静类抗癫痫药物(例如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 作。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后 48 小时内每日对患者进行监测。指导患 者在每日监测期间留在医疗机构附近。 | |
| 3级 ICEc 评分为 0~2 [如果 ICE 评分为 0,但患者 可被唤醒(例如,患者清醒 但伴有全面性失语症)并能 或意识水平下降 d:仅触觉 刺激才能被唤醒, 或以下任一情况的癫痫发 作 d: · 迅速消退的任何局灶性 或全身性临床发作,或 · 脑电图(EEG)显示非惊 厥性癫痫发作(干预后消 退), 或颅内压升高:神经影像显 示局灶性/局部脑水肿 d。 | 按照CRS 反应管理进行托珠单抗 给药,以管理 CRS。 首次托珠单抗给药时,合并静脉 给予地塞米松 e 10mg,然后每 6 小时重复一次给药。持续使用地 塞米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 后逐渐减量。 | 每 6 小时静脉给予地塞米 松 e10mg。持续使用地塞米 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 后逐渐减量。 | |
考虑使用非镇静类抗癫痫药物(例如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 作。 首次发生: 暂停本品给药,直至 ICANS 消退。 在本品下一次给药后 48 小时内每日对患者进行监测。指导患 者在每日监测期间留在医疗机构附近。 复发: 永久终止本品治疗。 | |
| 4级 ICEc 评分为 0 ( 患者无法被唤醒且无法 进行 ICE 评估) 或以下任一情况的意识水 平下降 d: · 患者无法被唤醒或需要 强烈或重复的触觉刺激 才能被唤醒,或 · 木僵或昏迷, 或以下任一情况的癫痫发 作 d: · 危及生命的持续性癫痫 发作(>5 分钟),或 · 反复的临床或脑电图癫 痫发作,两次发作之间未 恢复至基线水平, 或运动功能改变 d: · 深部局灶性运动肌无力, 如轻偏瘫或下肢轻瘫, 或颅内压升高/脑水肿 d,伴 有以下体征/症状: · 神经影像学显示弥漫性 脑水肿,或 · 去大脑或去皮质强直,或 · 第 VI 颅神经麻痹,或 · 视神经乳头水肿,或 · 库欣三联征。 | 按照CRS 反应管理进行托珠单抗 给药。 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e10mg,每 6 小时重复一次给药。持续使用地 塞米松,直至消退至≤1 级,然 后逐渐减量。 还可考虑在首次托珠单抗给药 时静脉注射甲泼尼龙 1000mg/ 天,并持续静脉注射甲泼尼龙 1000mg/天 2 天或以上。 | 静脉给予地塞米松 e10mg, 每 6 小时重复一次给药。持 续使用地塞米松,直至消退 至≤1 级,然后逐渐减量。 还可考虑静脉注射甲泼尼 龙 1000mg/天,持续 3 天; 如有改善,再按上文所述方 法管理。 |
永久终止本品治疗。 考虑使用非镇静类抗癫痫药物(例如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发 作。 如果颅内压升高/脑水肿,参见当地机构管理指南。 |
注:a 管理措施由不可归因于任何其他原因的最严重的事件确定。bICANS 根据 ASTCT 2019 分级。c 如果患者可以被唤醒并能够进行免疫效应细胞相关脑病(ICE)评估,则评估:定向(指明年份、月份、城市、医院=4 分);命名(说出 3 个物品的名字,例如指向时钟、笔、按钮=3 分);遵循命令(例如“向我展示 2 根手指”或“闭上眼睛并伸出舌头”=1 分);书写(能够写出标准句子=1 分);注意力(从 100 开始以每 10 个数反向计数=1 分)。如果患者无法被唤醒且无法进行 ICE 评估(4 级 ICANS)=0 分。d 不可归因于其他原因。e 本表中提及的所有地塞米松给药均为地塞米松或等效药物。
9.皮肤反应的管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了皮疹,包括斑丘疹、红斑和红斑性皮疹。监测皮疹进展,以便进行早期干预和皮质类固醇治疗。皮疹应采用外用类固醇进行积极治疗,并在早期考虑短期口服类固醇,以降低皮疹进展的风险。
10.口腔毒性的管理:接受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出现口腔毒性,包括味觉障碍、口干、吞咽困难和口腔黏膜炎。74.6%的患者发生了 1 级或 2 级事件,1.8%的患者发生了 3 级事件。监测患者是否存在口腔毒性的体征及症状。如果患者出现口腔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应建议患者就医,并提供支持性治疗。支持性治疗可能包括唾液刺激剂、类固醇漱口水或安排营养学家会诊。暂停本品治疗或考虑下调给药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