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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靶点] 普特利单抗(Pucotenlim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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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有朝阳 发表于 2023-12-10 12: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制剂与规格:注射剂:100mg(10ml)/瓶
适应证:适用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的高度微卫星不稳定型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的既往至少一线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无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合理用药要点:
1.        本品推荐剂量为 200mg/次,静脉输注 45~75 分钟,每 3 周给药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已观察到部分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存在肿瘤非典型反应,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影像学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永久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
2.        主要不良反应是甲状腺功能检查异常、皮肤色素脱失、皮疹、AST 升高、高脂血症、血胆红素升高、ALT 升高、甲 状腺功能减退。
3.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排除其他病因。大多数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是可逆的,且可通过中断普特利单抗、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支持治疗来处理。对于大部分 3~4 级及某些特定的 2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需暂停给药,并给予 1~2mg/(kg•d)强的松等效剂量及其他治疗,直至改善到≤1 级。糖皮质激素用药的减量需至少一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的反复。如果不良反应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继续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糖皮质激素的免疫抑制剂治疗。
4.        对于 4 级及某些特定的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及任何复发性 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末次给药后 12 周内 2~3 级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未改善到 0~1 级(除外内分泌相关不良反应),以及末次给药 12 周内糖皮质激素未能降至≤10mg/d 强的松等效剂量,应永久停用。
5.        出现轻中度输注相关反应时,应降低滴速或暂停给药,当症状缓解后可考虑恢复用药并密切观察。如果出现 3 级或4 级输注相关反应,必须停止输注并永久停止普特利单抗治疗,并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
6.        孕妇在妊娠期使用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除非临床获益大于风险,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治疗。建议育龄女性在用药期间采用高效避孕方法,并在最后一次用药后 3个月内持续避孕。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的风险,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 5 个月内停止哺乳。
7.        轻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中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老年患者(≥65岁)无需调整初始剂量。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8.        在使用该药前避免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9.        禁忌:(1)禁止用于对普特利单抗注射剂活性成分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的患者。(2)不可与其他药品混合,也不应与其他医药产品经相通的静脉通道合并滴注,药瓶中剩余的药物不可重复使用。(3)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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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丽 发表于 2024-9-2 00: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普特利单抗:NMPA批准的适应证(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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