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法 | | | | ‧如果研究者所尋求的是其他人員對於研究問題的觀點、意見或者評論,這種研究是屬於意見調查的研究(Buckley et al., 1976) | ‧要敘述樣本選擇的方法。 ‧要說明樣本架構。 ‧要說明回答者的特性。 ‧使用多重的資料收集方法。 ‧附帶部分或完整的問卷。 ‧採用一個有效的工具或做效度與信度分析。 ‧做一個工具的預先測試。 ‧說明回收率。 ‧做統計測試,對於沒回答所造成的資料損失做說明。 | | ‧在自然環境中從事當前現象的研究。 ‧使用多種的資料收集方法。 ‧收集的對象可能是一個或多個實體。 ‧沒有變數操控、實驗設計或控制。 ‧比較適合運用在問題仍屬探索性階段,尚未有一些前人研究可循的情況下(Benbasat et al., 1987)。 | ‧研究主題與目的的確立。 ‧分析單位的設計。 ‧單一個案或多個案的研究設計。 ‧選擇對象的研究設計。 ‧資料收集方法的研究設計。 | | ‧在自然環境中從事現象的研究。 ‧使用多種的資料收集方法(Thomas & Bouchard)。 ‧收集的對象可能是一個或多個實體(組織)。 ‧有實驗設計,但是沒有實驗控制,也不會企圖去控制研究環境的變數。 | ‧實地研究能夠讓研究者以一些方法來探討那些邊際的條件,這是實驗室無法做的,如: 1.強度、範圍、次數與延遲時間等四種邊際因素。 2.自然時間常數、自然單位以及複雜度等三種環境或結構因素。 ‧受環境影響大和容易造成不具代表性是其缺點。 | | ‧在自然環境中從事現象的研究。 ‧使用多種的資料收集方法(Thomas & Bouchard)。 ‧收集的對象可能是一個或多個實體(組織)。 ‧有實驗設計和實驗控制,也會企圖去控制研究環境的變數。 | ‧隨機化的失敗。 ‧未知變項數值臆測的錯誤。 ‧所有變項的測量都可能發生誤差。 ‧有偏差的中途退出,因而損害了樣本的代表性。 ‧由於混染而破壞各實驗組互相獨立的原則,以致混雜其效果。 | | ‧在控制的實驗室環境中從事現象的研究。 ‧有實驗設計,同時也有實驗控制。 ‧會有意地去隔離與操縱變數以便研究某種可能的因果關係。 ‧包含模擬、小群體、人機以及雛型等四種實驗。 ‧使用定量分析的技術。 | ‧有計畫有系統的操控自變數,亦即有意的安排刺激情境(實驗變數)。 ‧預先設計好觀察、測量、記錄依變數(反應變數)。 ‧設法控制自變數以外一切可能影響結果的所有變數,包括外擾變數和中介變數。 | | ‧針對一些記錄事實的調查,它的定義域可以分為(1)初級(2)次級(3)實物的等三種(Buckley et al., 1976)。 | ‧統計的資料:例如財務資料、財務資料庫、次級資料等等。 ‧非統計的資料:例如圖書館研究、過去出版品的集成與延伸、文獻搜尋或調查、實物環境上的資料等等。 |
[size=1.333]研究思考的過程[size=1.333]1.歸納法(induction) 歸納法是由資料中找出一般性的法則。 先由觀察收集資料及記錄若干個事例,探求其間之共同特徵或特徵之間的關係,進而將研究結果推廣至其它未經觀察之類似事例,而且獲得一項「通規性」的陳述(強調「個別à通則」) 推論程序:理論à假設à接受或駁斥假設 * 2.演繹法(deduction) 演繹法是由已知事實或理論來推導出新的理論或個案。從一項通則的陳述出發,再根據邏輯推論之法則,來獲得一項個別性的陳述(強調「通則à個別」) 推論程序:觀察à尋找模式à達成結論à結論解釋事實à事實支持結論。 * [size=1.333]研究方法的差異性比較[size=1.333] [size=1.333]各研究法適用場合[size=1.333] | | | | | | | | | | | | | who, what, where, how many, how much | | | | who, what, where, how many, how much | | | | | | |
[size=1.333]個案研究法[size=1.333]個案研究法的適用性 所謂「個案」就是個別的案例,既然個別就有特殊性,亦自失其概括性,因為完全相同的案例不可能重覆發生。 個案研究大多是屬探索性研究。研究者要花大量精力去發掘、了解、認清、衡量事實,並進行分析與驗証,以便找出事實真象,提供他人對該事件的「客觀了解」。 故個案研究法較適合當前較新的、未曾有許多人研究過或無堅強理論的研究問題,且是自然現實環境所衍生的問題。 個案研究法的特性 .研究的環境為天然的而非操縱的環境。 .可使用多種資料蒐集方法,如問卷調查、訪談、閱讀記錄文獻、實地觀察…等等。 .研究對象可能為一個或多個對象(例如公司、公司次級單位、團體或個人)。 .就每個研究對象深入了解其複雜性。 .個案研究較適合運用在對問題仍屬探索性階段,尚未有許多前人研究的情況下,或者用在假說衍生之階段,但亦可用在否定(質疑階段)或確認假說之階段。 .研究中不操控變數。 .個案研究對研究「為什麼」以及「如何做」的研究問題較有用,可作為追蹤未來相關研究變數之基礎。 .研究的結論與研究者的整合能力有極大的關係。 個案研究法的優點 1研究者可在自然而非操弄的環境下了解現況,並可從實務觀察中衍生理論 2個案研究較易於明白整個事件過程發生的本質與複雜 3面對迅速變化的研究領域(如資訊科技),個案研究法較能洞察先機 * [size=1.333]調查研究法[size=1.333]調查研究法的適用性 調查研究法又稱直接實地(field)調查法,是透過嚴格的抽樣設計來尋找事實,以探討社會現象諸多變數之間的關係,此種研究法適用於大大小小的各種群體,透過群體來選取樣本進行調查,以發現社會的與心理的諸多變數彼此影響的情形、分配狀況及相互關係,因此又可稱「樣本調查法」 調查研究法的特性 1調查研究含有決定論的意義:研究者探討社會現象所提出理由,以及資料的來源、特性及相關,都要擬定一個可驗證的研究假設,用統計來檢定其結果的「真偽」。 2調查研究具有追求普遍性的事實 3調查研究法是屬定量的分析 4調查研究法是化繁為簡的 5調查研究法是可驗證的。 * [size=1.333]實驗法[size=1.333]實驗法的適用性 實驗研究法又稱為實驗觀察法,它是在妥善控制的情境下,探討自變數對依變數的影響,因此它可說是各種實証研究法中最科學的方法。換句話說,實驗研究是一種在為了某種特定目的而設計的情境之中進行觀察(或資料蒐集)的過程。 實驗法的優點 1最適用於因果關係的探討 個案研究法、調查研究法、後設/彙總(meta)研究法等研究法較適合回答變數間的相關性,而實驗研究法如能對外在環境及變數做嚴謹的控制,則非常適用於有因果(causal)關係之研究問題。 2最嚴謹、最科學 一般實驗研究的主題大多範圍較小、變數關係明確、實驗環境穩定,因此研究過程較為嚴謹,資料收集、轉換、分析過程中失真的程度亦較低,有些問題還可做重複性的實驗。 * [size=1.333]個案法、調查法及實驗法的比較[size=1.333] [size=1.333]各研究法的限制性[size=1.333](一)個案法的限制性(缺點) 1人的記憶常會有遺忘、扭曲、失真的現象。 2由於人是有理性的動物,對成功的事件大多持正面評述,但對失敗的事件,大多不願承認3無法操弄自變數 4不適當解釋的風險較高 5無法隨機化 * (二)調查研究法的限制性 1資料的品質受制於受訪者的合作意願與能力程度。 通常受訪者除了會拒絕接受訪談或對郵寄問卷置之不理,也可能因為個人的理由排斥訪談、或認為訪問主題過於敏感。 即使受訪者能回答問卷,但亦有可能他們本身沒有具備我們要探尋的知識、或是對於研究主題沒有自己的主見。 2調查者很難區別受訪者答案的正確性與可靠性。 * (三)實驗研究法的限制性 研究過程亦有下列三個陷阱存在:(1)內部效度及外部效度的解釋; (2)心理因素的克服:在實驗的過程中,無論是實驗者或受測者難免會出現異於平常的心理或行為的反應,此外,實驗者亦應避免有先入為主的觀念存在; (3)研究精神及研究倫理:實驗研究是一種最易產生人為控制的研究法。例如,捏造事實、刻意忽略、不人道之人體實驗等等問題都曾發生過。 * (三)實驗研究法的主要缺點 (1)實驗室情境的人工化 (2)可能從不具代表性的受試者得到結果 (3)要將結果推論到實際商業情境所花費成本過高 (4)問題的重要性只局限在現在或立即未來方面 (5)對人的操控會有道德問題。 * significant, interesting, and solvable 重要的, 你喜欢的, 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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